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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态电子轨道衡About 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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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计量准确度:符合国家III级秤标准。

最大允许误差 mpe
Ⅲ (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)
±0.5e
0≦m≦500
±1.0e
500<m≦2000
±1.5e
2000<m≦10000

(2)称量范围:节重小于100T的标准轨距四轴货车(棚车,敞车,平板车及罐车)。
(3)感 量:加1.4e负荷,示值应有不小于1e的变化。
(4)输出方式:数码或CRT实时显示称重序号、重量等,称重结束后自动或手动打印制表,数据存入磁盘以便保存,可以提供远端数据的传送。
(5)电 源:220V+10%~-15%;50HZ±2%;电源功率应不小于1kW。
(6)工作环境条件:
工作条件
室外设备
室内设备
环境温度
-50度---+70度
0度----+40度
相对湿度
≤95%
≤85%
(7)管理功能:采用微机系统,可根据用户需要编制软件,内容包括序号,车号,分类号,毛重,皮重,净重,品名、用户、货主、单价、金额、
发货单位,收货单位。并可作多方面、长时间的分类统计,如:班累计、日累计、月累计、年累计、按用户或货主分类统计,按产品分类统计等。
(8)防雷性能:采用二级防雷措施,性能优于CCITT标准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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